浙江省余姚市7月1日至7月12日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余国土告字[20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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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丈亭镇渔溪村原伟丰建设北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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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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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5 |
丈亭镇渔溪村原伟丰建设北侧 |
3468 |
居住 |
70 |
≤1.3 |
≥30% |
≤30% |
300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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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
40 |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法律政策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竞得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和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日至7月10日申请报名,其中7月1日至7月9日(工作日)到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7月 10日(下午4时止)到余姚市丰山路188号招投标中心(土地出让窗口)提交书面申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买受人保证金可抵出让金,未竞得者挂牌出让结束后5天内退还(不计息)。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挂牌出让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12日下午3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并确定竞得人。
挂牌出让地点在余姚市丰山路188号余姚市招投标中心。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报名时须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持身份证,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资料。
六、联系方式及开户银行:
联系地址:余姚市大黄桥路68号
联系电话:0574—62707840 联系人 :张先生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余姚支行
开户单位: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
银行账号:70204291010404 收费项目名称:竞买保证金
余姚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