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7月9日至7月18日挂牌出让当湖街道梅园路东侧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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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国土告字〔2013〕10号
经平湖市人民政府批准,平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及规划产业 |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绿地率 | |||||||
| 1 | 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东侧、梅兰路南侧 | 18645.1 |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 <1.8 | ≤30% | ≤60米 | 30% | 40年 | 2000 | 7831 |
| 70年 | ||||||||||
| 2 | 平湖市当湖街道南市路 西侧、叔同小学东侧 | 7294.3 | 批发零售 商务金融 | <1.5 | ≤30% | <24米 | 30% | 40年 | 400 | 1970 |
| 3 | 平湖市当湖街道稚川路西侧、三港新村自建房南侧 | 6374.5 | 城镇住宅 | 1.0-1.1 | ≤40% | / | 30% | 70年 | 900 | 1800 |
| 4 | 平湖市新埭镇新兴南路与平南路交叉口西北侧 | 11798.2 |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 ≤1.4 | ≤30% | <20米 | 30% | 40年 | 600 | 1947 |
| 70年 | ||||||||||
| 5 | 经济开发区新兴三路东侧、新凯路南侧 | 4082.9 | 工业(钢压延加工) | ≥1.0 | 35%-60% | / | 10%-20% | 50年 | 30 | 135 |
| 6 |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北侧、嘉善塘西侧 | 1154.3 | 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1.0 | 35%-60% | / | 10%-20% | 49.94年 | 8 | 38 |
| 7 | 平湖经济开发区新群路北侧、嘉善塘西侧 | 1409.4 | 工业(常用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1.0 | 35%-60% | / | 10%-20% | 42.39年 | 10 | 47 |
二、挂牌出让地块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在本市范围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记录、违法用地或闲置土地未处置完毕的,不接受报名。其中:1号地块平湖市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并报价7831万元申请受让;2号地块平湖市美杰木业有限公司已交纳竞买保证金400万元,并报价1970万元申请受让;3号地块冯春已交纳竞买保证金900万元,并报价1800万元申请受让。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地块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有意向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时间为2013年 7月18日15:30时。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16日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五、公告、报名及报价时间、地点
1、公告时间: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7月8日,公告期间接受咨询。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6日16:30时,报名时须同时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报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16:30时。
3、报价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8日15:00时。
4、报名、报价地点: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1、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平湖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号地块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65%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抵作最后一期土地出让金),2013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2-7号地块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2、本期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七、联系方式与保证金缴入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湖市新华南路与胜利路交叉口)
联系电话:0573-85113737 85631735
联 系 人:王先生 唐先生
开户单位:平湖市财政局国有土地户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3001637335056720668
开 户 行:农业银行平湖支行 账 号:340101040004785
平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