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市和县4月13日至4月23日挂牌出让和州路东侧、历阳三小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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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经县政府批准,拟公开出让3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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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用地 性质 |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
出让 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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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规划控制指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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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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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出[2013]9号 |
和州路东侧、历阳三小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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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 |
4781 |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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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0% |
≥35% |
624 |
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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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出[2013]10号 |
和州路东侧、历阳三小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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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 |
1686 |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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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30% |
≥35% |
22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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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出[2013]11号 |
和城镇淮街东侧 |
商住 |
3924.24 |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
≤1.1,其中1.0≤住宅≤1.1 |
≤55% |
≥10% |
1663 |
16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有意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证件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4月11日10时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11日16时前确认各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根据竞买人报名登记情况确定出让方式,3人或以上采用拍卖方式,拍卖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本次出让的地块若竞买申请人不足3人,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并继续接受报名,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延至2013年4月19日16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时不再重新公告。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4月22日16时前确认挂牌出让地块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
挂牌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2013年4月23日。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则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认竞得人。
拍卖、挂牌地点在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五、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3年3月23日起到和县国土资源局获取。
六、联系地址:和县国土资源局 和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传真: 张 峰0555-5325611
曹春丽 鲁 娟 0555-5335007 5335009
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