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4月9日拍卖出让镇前街以西、双塘路以南等十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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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义乌市人民政府批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于2013年 4月9日上午9:30时在新义亭小学一楼会议室以拍卖方式出让义亭镇镇前街1#楼(13间,每间为一宗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地块位置 | 地块名称 | 地块面积(㎡) | 容积率 | 用途 | 出让年限 | 起叫价 | 保证金 |
| (元/㎡) | (万元/间) | ||||||
| 1#楼,镇前街以西、双塘路以南 | 1-1 | 57.68 | ≥5.9 <6.0 | 商业住宅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1000 | 32 |
| 1-2 | 56 | ≥6.0 <6.1 | |||||
| 1-3 | 56 | ≥6.0 <6.1 | |||||
| 1-4 | 56 | ≥7.6 <7.7 | |||||
| 1-5 | 56 | ≥7.7 <7.8 | |||||
| 1-6 | 56 | ≥7.7 <7.8 | |||||
| 1-7 | 56 | ≥7.4 <7.5 | |||||
| 1-8 | 56 | ≥7.4 <7.5 | |||||
| 1-9 | 56 | ≥7.7 <7.8 | |||||
| 1-10 | 56 | ≥7.7 <7.8 | |||||
| 1-11 | 56 | ≥7.6 <7.7 | |||||
| 1-12 | 56 | ≥6.0 <6.1 | |||||
| 1-13 | 57.68 | ≥5.9 <6.0 |
义亭镇镇前街1#楼(13间,每间为一宗地)地块地上建筑层数5-6层,一、二层为商业,三层及以上为住宅。地下室限建一层,不得扩出建筑占地范围,层高不超过3.6米。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
上述地块的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控制和控制指标要求为准,由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地块的空间范围及开发建设要求须符合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要求。
地块以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及在本市尚有无故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竞得人的确定方式:
义亭镇镇前街1#楼地块,采用逐间下连方式进行拍卖。报名几间下连几间地块。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4月8日,到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获取拍卖资料。
五、报名时间: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8日上午11:30时止的工作时间。
六、报名地点: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40号国土窗口。
七、其他要求事项:
1、竞买申请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义乌市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我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的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
3、出让地块范围内如有供电、供水、排水、通讯、构筑物等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4、地块的供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配套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5、实际出让几间视报名情况由主持人现场宣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人::陈君 吴高龙
2、联系电话:85232726
3、收款人全称: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4、收款人账号:浙江稠州商业银行15602012010490000123、
工商银行1208020009049041677、
建设银行33001676235053007266、
农业银行19-645101040011469、
义乌农村商业银行231000002407755、
中信银行7338010195900000183、
中国银行850007169908094001、
邮政储蓄银行100438710260010001。
金华银行0188993006000659。
5、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义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
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金华银行。
6、网 址:www.ywgt.cn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