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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7月4日拍卖出让温岭市新河镇XH020607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6-06

关键字: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2013]整第22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温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温岭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3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九龙大道166号)拍卖出让温岭市新河镇XH0206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位于新河镇平安路1号(原新河派出所),出让土地面积1273平方米, 出让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期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出让地块建筑密度不大于40%,容积率不大于2.0,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546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60平方米(包含物业、营业用房),绿地率不少于25%,建筑限高24米。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温岭市建设规划局温建规许〔2011〕189号文件。
宗地编号: XH020607 宗地面积: 12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新河镇平安路1号(原新河派出所)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 容积率: 不大于2.0 建筑密度(%): 不大于40%
绿化率(%): 不少于25% 建筑限高(米): 24 地上总建筑面积 不大于2546平方米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0万元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起始价: 450万元
 
  二、出让方式、起始价及保证金
  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起始价为4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0万元,并设置保留价。该宗地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受让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出让金和3%契税及0.5‰印花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再另行收取。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与销售证明。
  四、报名要求 
  1、有意参加竞买的,请于2013年6月24日至2013年7月2日(工作时间),到温岭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出让文件资料。报名时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申请书、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持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申请人在参加报名时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出具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前存入温岭市财政局保证金指定帐号,否则报名不予接受。
   3、拍卖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2013年7月2日工作时间(截止2013年7月2日下午4:30时)。如报名者不足三家,则该宗土地在2013年7月3日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挂牌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下午4时。挂牌时间:2013年7月3日上午8时起至2013年7月16日下午4时止的工作时间内。
  4、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6- 81671880  86107313  86109748
  现场踏看联系电话:13906860033
  2、网    址:   http://www.wlztb.com.cn.
    http://www.wlgt.gov.cn  
  3、帐   号: 温岭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行全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
  帐      号:9014291003972
  开户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支行
  帐      号:388358352024
 
 
 温岭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6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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