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7月24日拍卖出让永丰镇中心大道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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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临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海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坐落在永丰镇中心大道南侧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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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间数 |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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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层数 |
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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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82108212001 |
24 |
1159.58 |
商业 住宅 |
6 |
7118.46 |
商业40 住宅70 |
10万/间 |
28万/间 |
本次出让按间出让,均设有保留价,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中标单位受让地块后,按临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的临建规设函[2013]16号编制建设方案。本次拍卖共3幢总计24间屋基,分间拍卖,拍卖时按报名间数2:1确定出让间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报名资格审定后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获取。
竞买者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7月23日下午4时止,到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土地招投标)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单位竞买者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个人竞买者携带身份证。
经审查,竞买者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确认其投标资格。成交者保证金充当出让金,余额出让金和土地契税在 2013年 8月24日前全部交清,未成交者则于竞投后五天内凭身份证和保证金凭证如数退还(不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临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各开户银行如下:中国农业银行临海市支行,账号:930101040003353。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105503123;投标保证金缴款人名须与报名人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16时。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的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上午9时,地点为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B区一号开标室。
联系方式:
土地招投标窗口联系人:郏女士(电话:0576-85280089)
实地踏勘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576-85887668)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蒋先生(电话:0576-85280268)
临海市国土资源局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