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8月21日挂牌出让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纬九路以南等九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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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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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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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名称 | 四 至 | 总用地面积(m2) | 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1 | NO.2013G44 | 雨花台区赛虹桥街道,纬九路以南(钛白粉厂)地块 | 东至国有空地,南至国有空地,西至宁芜铁路,北至中国人民解放军73912部队及国有空地。 | 22341.1 | 14590.4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 ≤22 |
≤60 |
≥35 |
17700 |
4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3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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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NO.2013G45 |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古雄村集体土地,西至新湖大道,北至规划道路。 | 177860.2 | 105020.6 | 二类居住用地 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综合容积率:2.32 | —— | —— | —— | 71700 | 1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5000 |
| 3 | NO.2013G46 | 雨花台区宁丹路以西定一定二定三地块 | 东至宁丹路,南至翠岭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福园路。 | 84741.3 | 63328.14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 ≤22 |
≤80 |
≥35 |
863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7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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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NO.2013G47 | 秦淮区路子铺地块 | 东至龙蟠南路,南至永乐路,西至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北至国有空地。 | 22646.07 | 13804.44 | 商办混合用地 | 40年 | ≤5.8 | ≤55 | ≤80 | —— | 410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8200 |
| 5 | NO.2013G48 | 秦淮区双龙大道东侧1-1地块 | 东至现状道路, | 77711.21 | 73503.67 | 商办混合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0| ≤35 |
≤100 |
≥30 |
1855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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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至国有空地, | ||||||||||||||
| 西至国有空地, | ||||||||||||||
| 北至汇景北路。 | ||||||||||||||
| 6 | NO.2013G49 | 秦淮区双龙大道东侧1-2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汇景北路,西至卡子门大街,北至规划道路。 | 87382.05 | 73226.68 | 商办混合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综合容积率:4.15 | —— | —— | —— | 192500 | 2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38500 |
| 7 | NO.2013G50 | 玄武区红山路与玄武大道夹角地块 | 东至玄武大道,南至新庄立交桥,西至红山路,北至宁芜铁路。 | 56035.86 | 26868.26 | 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 40年 | ≤2.0 | ≤45 | ≤24 | / | 25000 |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5000 |
| 8 | NO.2013G51 | 栖霞区仙林鸿雁名居北侧地块 | 东至道路,南至鸿运嘉园小区,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南京市(紫金)仙林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南京交通管理局第七大队。 | 38637.56 | 33055.76 | 二类居住用地 | 70年 | 1.0| ≤25 |
30≤H≤60 |
≥30 |
46700 |
10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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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NO.2013G52 | 江宁区南京南站南广场站西片区龙西地块 | 东至梅香路,南至现状,西至规划站西四路,北至金阳西街。 | 42219.1 | 36043.1 | 商办混合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综合容积率:2.99 | —— | ≤100 | —— | 70000 | 1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14000 |
| 备注:NO.2013G45:地块内需配建用地面积28400㎡的24班中学一所,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 NO.2013G46:地块内须配建用地面积为3800㎡的9班幼儿园一所,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 NO.2013G47:(1)地块内可配建酒店式公寓,但酒店式公寓占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超过35%; | ||||||||||||||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报价手续,并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下午16: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3年7月26日起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3年8月6日上午9:00;
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下午14:3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1日下午14:25,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1238室。
七、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6日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
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路171号10楼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奥体中心东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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