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6月27日至7月10日挂牌出让东十九道北侧、东四街东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洪国土资告字[2013]GO04号
经洪泽县人民政府批准,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洪地№2013G027-31号地块(5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及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单位:平方米、万元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加价幅度(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7 | 东十九道北侧、东四街东 | 12438 (18.66亩) | 住宅 | >1.0≤1.5 | ≤60% | / | 70 | 600 | 1118 | 1或其整倍数 |
| 28 | 东九道南、宁连一级公路西 | 14755 (22.13亩) | 商业 | ≥1.0≤2.0 | ≤80% | / | 40 | 200 | 322 | 10或其整倍数 |
| 29 | 东九道南、宁连一级公路西 | 2478 (3.717亩) | 商业 | ≥1.0≤2.5 | ≤50% | / | 40 | 30 | 55 | 1或其整倍数 |
| 30 | 宁连一级公路东、东风路北 | 864 (1.296亩) | 住宅 | >1.0≤3.0 | ≤95% | / | 70 | 30 | 47 | 1或其整倍数 |
| 31 | 东九道北、东十一街西 | 28010 (42.015亩) | 商业 | ≤3.0 | ≤40% | ≥30% | 40 | 4500 | 4490 | 10或其整倍数 |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自然人竞得土地后,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三、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挂牌方式进行,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及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至2013年6月26日,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6月27上午8:30至2013年7月8日上午11:00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携银行汇票到洪泽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8日上午11: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7月8日上午11: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点为洪泽县国土资源局;挂牌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上午8:30至2013年7月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规划、建设规费、土地契税、土地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规(税)费。
(二)申请人在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地块的规划设计要点等使用条件,并愿意接受和遵守该文件中的规定。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交清土地出让金后方可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五)因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和欠交土地出让金等不良行为,不得参与本次土地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7-87209020
传 真:0517-87223013
联 系 人:仇先生 陆先生
洪泽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