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8月12日至8月22日挂牌出让洪庄北、沿孟山南路东等八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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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国土告字[2013]08号
经淮北市人民政府批准,淮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八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竞买起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开工履约保证金(万元) | 竣工履约保证金(万元) | |||||||||||
| 淮国土挂(2013)09号 | 洪庄北、沿孟山南路东 | 商业 | 80199.24㎡ | <1.1 | <40% | >35% | 40年 | 8700 | 4350 | 130.5 | 87 | 10 |
| (120.3亩) | ||||||||||||
| 淮国土挂(2013)10号 | 沱河路北侧、梧桐路东 | 居住 | 34615.47㎡ | 小于2.5且大于1.0 | <22% | >35% | 70年 | 3040 | 1520 | 45.6 | 30.4 | 10 |
| (51.92亩) | ||||||||||||
| 淮国土挂(2013)11号 | 沱河路北、烈山政务新区西 | 商服 | 2500㎡ | <2.5 | <40% | 40年 | 1960 | 980 | 29.4 | 19.6 | 10 | |
| (3.75亩) | ||||||||||||
| 居住 | 19365.74㎡ | 小于2.5且大于1.0 | <22% | >35% | 70年 | |||||||
| (29.05亩) | ||||||||||||
| 淮国土挂(2013)29号 | 凤凰山开发区凤凰路南、202省道西 | 工业 | 57836.76㎡ | ≥1.0 | ≥40% | <15% | 50年 | 1950 | 1950 | / | / | 10 |
| (86.76亩) | ||||||||||||
| 淮国土挂(2013)30号 | 凤凰山经济开发区仪凤路西、市天燕食品有限公司北 | 工业 | 32761.00㎡ | ≥1.0 | ≥40% | <15% | 50年 | 1110 | 1110 | / | / | 10 |
| (49.14亩) | ||||||||||||
| 淮国土挂(2013)31号 | 凤凰山经济开发区仪凤路西 | 工业 | 33333.33㎡ | ≥1.0 | ≥40% | <15% | 50年 | 1130 | 1130 | / | / | 10 |
| (50亩) | ||||||||||||
| 淮国土挂(2013)32号 | 凤凰山经济开发区仪凤路东 | 工业 | 46849.00㎡ | ≥1.0 | ≥40% | <15% | 50年 | 1580 | 1580 | / | / | 10 |
| (70.27亩) | ||||||||||||
| 淮国土挂(2013)33号 | 梧桐路东、开渠路北、百特节能电机有限公司西 | 公共设施 | 89033.32㎡ | 0.44 | 20% | 30% | 50年 | 1810 | 1810 | 54.3 | 36.2 | 10 |
| (133.55亩) | ||||||||||||
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0。土地面积经规划部门审核后以最终发证面积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申请书;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保证金(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参加竞买的操作人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居住用地竞买时还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竞买人登录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网上交易系统www.hbgt.gov.cn 将以上材料进行上传。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竞买保证金帐户名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1)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帐号:03012011100002074。
(2)开户行:建设银行淮北市东城支行;帐号:34001642208059300000。
(3)开户行:工行淮北牡丹支行;帐号:1305020029024905793。
四、出让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周一)16时,挂牌时间2013年8月12日至2013年8月22日(周四)上午9时。其间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报价,在截止时间内可多次报价,挂牌截止时间以现场主持人(网上交易系统)宣布为准。
申请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同时竞买保证金须足额进入保证金专户并按要求上传竞买资料)。通过资格审查的, 将发放《资格确认书》作为参加竞买的凭证,网上交易系统短信自动发放竞价号牌及随机码。
五、其他出让条件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竞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不低于底价)。
2、土地成交后,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与淮北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和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受让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定金为总成交价款的20%。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余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付(竞买保证金扣除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后余款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所有款项一律以银行汇票支付。
3、淮国土挂(2013)09-11号、淮国土挂(2013)29-33号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淮国土挂(2013)09号地块范围内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随地转让,经烈山区烈山镇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烈山区审计局确认,地表附属物价值4496.98万元(不含土地价值)。宗地成交后,土地成交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成交确认书只明确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除支付土地价款外,还需将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价款4496.98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烈山镇政府,烈山镇政府收到此款项后自行向土地竞得人交付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并保证无任何经济纠纷等瑕疵。土地竞得人持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成交价款凭证、房屋建筑及地面附属物价款缴纳证明材料及移交证明材料等,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5、新建住宅区配套教育设施、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等公建配套,土地受让人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教育设施的通知》(淮政办〔2008〕5号)、《淮北市城市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办法》(淮政办秘〔2012〕171号)等文件执行,并根据市规划部门出具的《淮北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及相关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6、淮国土挂(2013)29-33号地块工业用地实行预申请制度,由相山区政府、淮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对项目前期投入资金进行审定,并落实出让土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补偿,依法解决由此引起的所有纠纷。
7、其他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为准。本次挂牌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六、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淮北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古城路69号)。联系人:丁李波、周韵。联系电话:0561-3053625。网址:http://www.hbgt.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淮北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