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8月7日至8月16日挂牌出让渔沟镇西南部、青龙山东侧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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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13-3号地块及2013-27号地块(渔沟镇灵璧石国家公园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状况 | 出让年限 | 交易起始价(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 容积率 | 建筑系数 | 绿化率 | ||||||||
| 2013-3 | 灵城南关K47号地块南侧、新规划浍河路北侧、沱山路东侧 | 12.2955 | 商业、住宅 | 不大于1.8 | 不大于23 | 不小于40 | 净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0 | 1475.5 |
| 2013-27 | 灵璧县渔沟镇西南部、青龙山东侧 | 51.027 | 商业、住宅 | 不大于1.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40 | 净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30 | 76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8月14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将在2013年8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招标采购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大厅,该地块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7日8时至2013年8月16日10时(含节假日)。
六、出让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国土资源局、招标采购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八、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国土资源局、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电话:刘銮州 15178221251
报名受理人电话:张 永 13955799559
王 峰 0557-6155273
网 址:www.lingbi.gov.cn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户 名: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帐 号:188711313195
灵璧县国土资源局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灵璧县招标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