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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7月24日拍卖出让东环路西侧、紫光大道北侧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7-05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3-44 宗地面积:  31170.35    平方米 宗地坐落: 东环路西侧、紫光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10683万元 起拍价: 10683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45 宗地面积: 53225.72    平方米 宗地坐落: 涡楚河东侧、华都大道北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18241 万元 起拍价: 18241 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46 宗地面积:  64765.14    平方米 宗地坐落: 闸北路东侧、S202线南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
保证金:  22196万元 起拍价:  22196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47 宗地面积:  26727.02    平方米 宗地坐落: S202线东侧、西关路北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9160万元 起拍价:  9160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48 宗地面积:  44070.01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向阳河东西两侧、华都大道南北两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15103万元 起拍价: 15103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49 宗地面积: 53225.72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向阳河东西两侧、华都大道南北两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18241万元 起拍价: 18241万元    

 
宗地编号: GY2013-50 宗地面积: 71234.76   平方米 宗地坐落: 向阳河东西两侧、华都大道南北两侧
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保证金:  24413万元 起拍价: 2441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低于底价不成交)。
 
  四、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7月5日 至 2013年7月24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5日 至2013年7月24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及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11时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7月24日15时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7月24日16时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GY2013-48号地块、GY2013-49号地块和GY2013-50号地块拍卖后应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建筑风格。  
 
  (2)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满十个工作日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3)以非本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以自然人身份竞得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4)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34001887408053001012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100316978700010001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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