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泾县8月22日拍卖出让泾县汽贸城A-02地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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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泾县国土资源局公开出让以下四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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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地 块 名 称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每次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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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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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 |
泾县汽贸城A-02地块 |
10900 |
批发零售用地 |
≤1.2 |
≤60% |
≥10% |
40 |
992 |
1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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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 |
泾县汽贸城A-03地块 |
8300 |
批发零售用地 |
≤1.2 |
≤60% |
≥10% |
40 |
756 |
10 |
300 |
|
2013-05 |
泾县汽贸城A-04地块 |
8300 |
批发零售用地 |
≤1.2 |
≤60% |
≥10% |
40 |
756 |
10 |
300 |
|
2013-06 |
泾县汽贸城A-05地块 |
10900 |
批发零售用地 |
≤1.2 |
≤60% |
≥10% |
40 |
992 |
10 |
300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⑴净地;⑵地块内杆线、管线由出让方负责迁移;⑶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的畅通。
2、建设要求:⑴拟建4家品牌4S店。建设标准:建设展示厅、维修保养车间、钣金油漆车间、新车库、备件仓库5个功能区。建设标准根据品牌4S店代理商要求确定,但必须报县规划委员会、县住建委批准。⑵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4S店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建成后的商店应从事该品牌的4S经营,不得作为其他商业经营,除抵押外不得分割销售和分割转让。
3、优惠政策:⑴每宗4S店按40万元/亩返还,项目主体工程封顶时返还应返金额的40%,4S店通过品牌验收合格后返还应返金额的60%;⑵4S店正常运营3年内,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及教育附加等享受先征后返。
4、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⑴成交后一个月内交纳成交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可折抵);⑵余款在成交后一年内付清。
竞得人交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5、土地交付:土地在竞得人交清首期价款后三个月内交付。
6、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实施建设。
二、竞买资格和手续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应拥有汽车品牌厂家省级以上的代理权或与同等资质代理商有合作经营协议。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同时,有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行为的企业及其股东和个人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联合申请,应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
三、出让方式
⑴地块以总价出让,出让设定底价。⑵报名竞买者超过三家(含三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三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四、出让时间、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13年8月22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13年8月22日9时至2013年9月2日10时在县国土局二楼;现场竞价:2013年9月2日10时在泾县招投标中心举行。
五、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人:包明友 巢敏 联系电话:0563-5123237
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路国土资源局 开户单位:泾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泾县支行34001756508050528484 农行泾县支行270001040000052
工行泾县支行1317089009024905755 中行泾县支行176703633147
泾县联社20000136413010300000026
安徽泾县铜源村镇银行营业部2000013641301030000003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泾县支行100070926350010001
泾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