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8月28日至9月13日挂牌出让鹿城区滨江街道洪殿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时间:2013-08-08
关键字: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第一地产网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鹿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车站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北角预留地块A-23地块1幅(三产返回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该宗地块的挂牌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温州市车站大道与锦绣路交叉口东北角预留地块A-23地块
|
宗地面积:
|
403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鹿城区滨江街道洪殿村(锦绣路交警指挥中心北首)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5且<2.4
|
建筑密度(%):
|
<40%
|
|
绿化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30米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70万元
|
|
|
|
起始价:
|
143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3年8月28日9时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3年9月13日15时0分
|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括耕地占用税、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其它需缴纳的邮电、消防等零星配套费,单独计容积率指标地下建筑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2、本地块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一)如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中,竞买人如为温州市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市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二)若由两人以上联合参加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和竞买文件签署人等内容,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11日17时到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11日17时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详见挂牌须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9月1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设出让底价,出让底价为该幅土地的政府保留价格,在挂牌截止时由地价评估小组专家现场进行投票确定。
七、挂牌出让时间:2013年8月28日9时至2013年9月13日15时。
八、挂牌出让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民航路170号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九、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马鞍池支行
账号: 1203206009201052538
十、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88151021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88151126 金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56588264 陈先生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http://www.wzzbtb.com
二○一三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