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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8月23日至9月5日挂牌出让龙港镇中心区A-2-10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7-30

关键字: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125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中心区A-2-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总建筑面积(㎡)
龙港镇中心区A-2-10地块座落于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北、文化路以南、东兴街以西、公园路以东 总用地面积为12390.8㎡,其中出让面积为8613.5 商住用地 ≤2.4且≥1.0 ≤55% ≥15%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0672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10000平方米 住宅为七十年,商业为四十年 8600万元 1720万元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8 月 19 日至 2013年 8 月21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3年 8 月 20 日至 2013年 8 月 22 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 8 月 22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3年 8 月22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 8 月 22 日15:3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3年 8 月 23 日至2013年 9 月 5 日15:30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3年 8 月 23 日至2013年 9 月 5 日11:00时(工作日)。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3年 9 月5 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 9 月 5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3年 9 月 5 日15:3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挂牌出让会。
  十、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7  联 系 人:     王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支行    帐号:201000085437572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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