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8月15日拍卖出让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蒋义线以西、中园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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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国土告字〔2013〕12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蒋义线以西C-101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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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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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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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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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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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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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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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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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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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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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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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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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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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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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义线以西C-101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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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路以东、狮岩路以南、蒋义线以西、中园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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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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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居住、商业服务设施用地(R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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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
居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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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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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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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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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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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设有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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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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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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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地块内地上商业建筑总面积不得大于1000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总面积的70%以上;允许建设地下建筑,地下建筑退让同地上建筑。地下建筑不计算容积率。(其它规划条件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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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未经批准欠浦江县人民政府土地出让价款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我局将根据报名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8月14日17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7月25日至2013年8月14日,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14日8时30分至17时,到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公证书。我局将在2014年8月1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在报名申请截止时如有三人以上(含三人)报名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在申请截止时如少于三人报名者或竞买价达不到底价的,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底价为挂牌起始价,设有挂牌底价),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从挂牌日起,继续接受报名申请(节假日照常上班)。挂牌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26日17时止。已报名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参加挂牌竞买申请。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 2013年8月15日9时;地点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公开挂牌竞价时间:2013年8月15日17时至2013年8月28日17时(节假日照常上班),地点在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江滨中路56号)。在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50%以上(包括定金),成交之日起61日至180日内需缴清土地出让金余款,并按批准之日同期同日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缴纳利息。(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一旦合同签订,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浦江县人民东路83号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9)84114280、(0579)84126028
联 系 人:杨风林 宣伟英
竞买保证金缴入账号:33001677435056001888;
开户单位:浙江省浦江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
开户行:浦江县建行营业部;
浦江县国土资源局
2013-7-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