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8月15日招标出让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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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招标方式出让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待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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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间数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方式 |
起挂价(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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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2)幢1-10号、21-32号 |
1127.34 |
居住 |
22间 |
70 |
5万元/间 |
招标 |
10000(设有保留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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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2)幢11-20号 |
609.7 |
商业(用于建筑商务宾馆) |
10间整体 |
40 |
100 |
招标 |
6000(设有保留价) |
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2)幢11-20号须用于整体建筑商务宾馆,不准分割房产,受让人需另交纳商务宾馆建设保证金60万元(基础完工退10万元,屋面结顶退10万元,竣工规划验收退10万元,开始营业退30万元)。
其他详见《磐安新城区中卢居住小区(2)幢第1-32间国土出让规划说明》。
二、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出让方式:招标。
四、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五、出让地点: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六、出让时间:2013年8月15日9时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8时至2013年8月14日16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3年8月14日16时
2、报名地点: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胡先生
联 系 人: 0579-84692302
竞买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姓名必须一致(缴入以下账户)。
联系人: 厉女士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0855 84665310
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3、以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时随带居民身份证。以公司报名的,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八、其他事项:
1、根据有关规定,该地块规划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需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的标准缴纳。
2、地块买受人在受让后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不交清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保证金不予退还。
3、地块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者保证金在土地受让后可抵作土地出让金。
4、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或磐安县招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paztb.com)查询。
5、其他事项详见招标须知。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