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8月14日至8月23日挂牌出让湖镇镇沙田湖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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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告字〔2013〕8号
经龙游县人民政府批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湖镇镇沙田湖大道以东地块(原湖镇工业片C15-1收回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含房产)以挂牌方式重新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本次挂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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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房产情况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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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 积 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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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湖镇镇沙田湖大道以东地块(原湖镇工业片C15-1收回的地块) |
13333 |
商住用地 |
≤1.83(其中底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53㎡) |
≤30.7% |
≥20% |
总建筑面积24324.36㎡(其中住宅22271.08㎡,沿街房屋底层商业用房2053.28㎡)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5426万元(含房产价值 4504万元) |
1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在龙游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有未开动工的建设项目者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1日(公休日除外),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荣昌广场西侧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1日16时前(公休日除外),携带竞买申请书、申请人(或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13年8月21日16时1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23日15时止(公休日除外)。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联 系 人:翁淑华、程惠
联系电话:0570-7012676(国土局)、7261080(交易中心)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