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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8月29日至9月9日挂牌出让京江路以南地块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09

关键字: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镇土交J(2013)5号
 
  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批准,镇江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京江路以南地块等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号 地块名称 总用地面积(平方米/亩) 出让面积(平方米/亩) 土地坐落 土地用途 供地条件
5--1 京江路以南地块 41767/62.65 40051/60.08 北至京江路,东至柳城路 城镇住宅及批发零售用地(商住)(安置房) 现状
5--2 白龙山路以南地块 56417/84.63 53964/80.95 北至白龙山路,东至站前路 城镇住宅及批发零售用地(商住)(安置房) 现状
5--3 二道沟(1-5)地块 47930/71.90 39350/59.03 西至桃西路,北至海太路 城镇住宅及批发零售用地(商住)(部分安置房)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5--4 二道沟(1-3)地块 5958/8.94 3072/4.61 西至桃西路,南至海太路 商务金融用地(商办)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5--5 二道沟(1-4)地块 7025/10.54 7025/10.54 西至桃西路,南至朱方路 商务金融用地(商办)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5--6 丹徒区DT1206地块 34648/51.97 32167/48.25 北至西麓路,西临跃进河 城镇住宅及批发零售用地(商住)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5--7 丹徒区DT1270地块 18291/27.44 18291/27.44 北至丹徒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东至银谷路 城镇住宅及批发零售用地(商住) 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余现状
 
 
地块号 总建筑容量      ≤m2 容积率≤ 建筑基底面积≤m2 绿地面积≥m2 挂牌起始价(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办公、商业 居 住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社区综合性管理服务用房≥
5--1 2000-3000 71300-70300 300 2400 1.9 10000 12000 7500 100 1500
5--2 20000-6000 140950-154950 650 400 3 13500 16200 10260 100 2100
5--3 16820-12820 75000-79000 380 幼托≥2400m2社区≥400m2 2.41 9850 11820 21000 200 4200
5--4 1800   100   0.61 1550 / 690 50 140
5--5 12500   100   1.8 3500   4300 50 860
5--6 19000-13000 44740-50740 260 400 2 9000 9660 4300 50 860
5--7 3580-1580 27000-29000 130 400 1.7 4570 5490 4450 50 890

二、时间安排
  1、申领资料、报名:2013年8月15日至9月6日;
  2、资审、缴纳保证金时间:2013年 8月15日至9月6日上午11 时止;
  3、挂牌时间: 2013年8月29日至9月9日上午11 时止。
  三、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法用地正在查处或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参与竞买1号地块的单位,在支付首期出让金时,须另行支付地面建(构)筑物补偿费用5413.07万元;参与竞买2号地块的单位,在支付首期出让金时,须另行支付地面建(构)筑物补偿费用7524.46万元。
  3、4、5号地块是市政府重点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须与朱方路102号地块、项目规划范围内的2号地块整体规划,并向同一受让主体同批次整体出让。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报名手续
  竞买人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3、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保证金不是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或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金证明;5、经资审合格,方可缴纳保证金,并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竞买申请后,取得正式竞买资格。
  七、凡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企业或个人,一旦竞买成功,其依法在我市投资注册成立从事竞得地块项目运作、出资比例大于50%的有限公司,将有权享有出让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直接办理供地手续和申请土地登记。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房地产开发法人企业注册登记。
  八、本次出让由镇江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镇江市土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报名联系地点:镇江市斜桥街75号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林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11-85246955(传真)、85225175
  本次出让的有关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和本局网站。网址:gtj.zhenjiang.gov.cn。
 
 镇江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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