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9月9日至9月18日挂牌出让墙头镇塘家田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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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象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墙头镇塘家田地块等三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
地块一、二位于墙头镇合心村塘家田;地块三位于丹东街道丹峰路与兴盛路交叉口东南角。各地块具体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如下:
| 编号 | 地 块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一 | 墙头镇塘家田地块 | 69437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28% | 30% | 11460 | 3000 |
| 二 | 墙头镇塘家田地块七 | 13860 | 住宅及配套 | 住宅70年 | 1.01 | ≤28% | 30% | 2290 | 600 |
| 三 | 丹峰路与兴盛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720 | 批发零售 | 40年 | 建筑面积≤288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720平方米 | 360 | 100 | ||
二、竞买对象:
地块一、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地块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组织,以上竞买对象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三、报名有关事项:
1、凡有意者请于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6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1号)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申请报名,资料可在报名时索取。
2、申请报名时须持证件及影印件:申请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居民身份证、授权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报名者须在2013年9月16日16:00前支付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
四、挂牌报价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013年9月9日8:30至2013年9月18日16:00;
挂牌报价地点: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资源局(43)号窗口。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咨询电话:0574-65087873 陈豪杰
报名电话:0574-65655979 蔡乃文
象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