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9月5日至9月18日挂牌出让龙港镇咸园村白鸽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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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140号文件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港镇咸园村白鸽场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
| 龙港镇咸园村白鸽场地块位于龙港镇西六街以东、龙港大道以南 | 总用地面积为8831.7㎡,其中出让面积为8383.9㎡ | 商住用地 | ≤3.1 | ≤22% | ≥30% | 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5990㎡,其中商业面积≤1500㎡ | 住宅为七十年,商业为四十年 | 7250万元 | 1450万元 |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9 月 3 日至 2013 年 9 月 4 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 9 月 5 日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11:00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 9 月 18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3年 9 月 18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 9 月 5 日 8:30 时至2013 年 9 月 18 日 15:30 时(工作日)。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一楼)
联系电话: 0577-68099707 联 系 人: 王先生
开户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浙江苍南农村合作银行龙港支行 帐号:201000085437572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 年 8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