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8月27日至9月5日挂牌出让京港路西侧、药都大道北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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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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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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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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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0 |
纬三路以北、工业路以西 |
169538.3 (254.308亩) |
工业用地 |
≥1.0 |
≥40% |
50年 |
900 |
286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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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
京港路西侧、药都大道北侧 |
17243.5 (25.865亩) |
市场用地(豪华品牌汽车4S店) |
≤1.3 |
≤65% |
40年 |
1200 |
2300 |
2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3年8 月 26 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3-41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40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8月 5日至2013年8 月26 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 8月 5日至2013年8 月26 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8月 26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3年 9月 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 8月26 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 8月 27日至2013年 9月5 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3年 8月 27日16 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2013-41号地块竞买人其经营的汽车品牌应在上年度列世界500强企业权威排名前30强,参与竞买人需取得该品牌的合作意向函(或项目分配函)。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3-40号地块竞买人应于三个月内,2013-41号地块竞买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四)2013-40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2013-4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 8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