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9月18日拍卖出让青原区赣江大道以南,交警大队以西,财政局以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3-08-23
关键字: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第一地产网
经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吉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交易方式出让吉安市青原区赣江大道以南、交警大队以西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出让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DDA2013029 |
青原区赣江大道以南,交警大队以西,财政局以北。 |
6968 |
商业 用地 |
≤3.0 |
≤32% |
≥35% |
380 |
18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13年9月18日10:00在江西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www.ncland.gov.cn)进行。
五、申请人可在2012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17日17:00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17:00时。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系统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具有竞买资格,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请牢记该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保证金。
(二)查询本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第一地产网(www.cnldc.com)、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www.ncland.gov.cn)、吉安市国土资源网(www.jagtzy.gov.cn)、吉安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
出让人:吉安市国土资源局
承办机构:吉安市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彭女士 联系电话:0796—8224561 8210232
特此公告
吉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