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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8月23日至9月6日挂牌出让腾蛟镇青湾村(230省道95公里+400米)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23

关键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举行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基地(北港文化创意产业园)A4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
建筑
面积
(㎡)
平阳县腾蛟镇南陀工业生产基地(北港文化创意产业园)A40地块
腾蛟镇青湾村(230省道95公里+400米)
5435
汽车维修服务及加油加气站用地
≤0.4
≤2170
40
1207
250
 
  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该地块涉及加油(加气)站用地需拥有省商务厅下达同意参加土地使用权投标或竞买预核准文件的企业法人方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6日(工作时间)到平阳县商务局提交资格审查申请。平阳县商务局根据《浙江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浙商务商发〔2010〕240号)文件要求上报,由省商务厅核准参加拍卖资格。
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1、须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由所在地开户银行或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参拍者有效的资金证明(资金规模须与出让土地价格相匹配,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企业可不出具资金证明)。
  3、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上年度年检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4、由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国税、地税管理部门出具参拍者一年内无偷税、漏税行为记录的证明。
  5、与上年度年审合格的成品油批发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供油协议。
  6、持有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不包括加油点及零售管理公司)及专项用户经营资质的企业,按管理权限出具上年度年审无不合格记录的证明。
  7、跨省界的参拍者,除出具上述相关的条件证明外,还需提交所在地省级成品油行政主管部门给予确认的证明。
  8、外商投资企业还需出具商务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企业未超过商务部核定的加油站数量(含投资建设、控股和租赁加油站)的证明。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时间待省商务厅核准通知后,另行公告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平阳县商务局(平阳县县府大院)                    
  联系电话:0577-58123309                               
  联 系 人:杨先生                                  
 
平阳县商务局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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