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9月10日至9月19日挂牌出让新城区深泽中心区块商业地块芦头坞11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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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磐安县人民政府批准,磐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整体挂牌方式出让磐安新城区深泽中心区块商业地块芦头坞1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出让年限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方式 | 起挂价(元/平方米) |
| 磐安新城区深泽中心区块商业地块芦头坞11号 | 1219 | 商业 | 4.8072 | 0.982 | 6层,24.3米 | 40年 | 100 | 挂牌 | 3600 (设有保留价) |
1.本项目须在2014年10月30日前竣工,竣工后一个月内由磐安新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按2000元/平方米回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059平方米。
2.该宗地中标后受让人需交纳80万元开发建设保证金。
其他详见《磐安新城区深泽中心区块待出让商业地块芦头坞11号规划设计条件》。
二、受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独立申请或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及在本县尚有拖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金、违约金等违约行为和无故拖欠财政资金或税费并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 9月 8 日 8 时至 2013 年 9 月 9 日 17 时,到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须于 2013 年 9 月 10 日 8 时至 2013 年 9 月 17 日 15 时,向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磐安县国土资源局两天内确认其竞买资格。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17 日 15 时。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挂牌时间:
2013年 9 月 10 日 8 时至 2013 年 9 月 19 日 15 时。
六、报名事项:
1、报名地点: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0579-84692302
2、报名时先到磐安新城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经资格确认后交纳100万元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竞买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姓名必须一致)。
联系人: 厉女士 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9-84660855 84665310
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开户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3、以自然人报名的,报名时随带居民身份证。以公司报名的,报名时随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七、其他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中标者在中标后3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在30日内交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中标者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逾期不签出让合同或不交清土地出让金的作自行放弃中标权论处,没收保证金。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详情请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www.landchina.com)、磐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panan.gov.cn)或磐安县招投标信息网(网址:http://www.paztb.com)查询。
4、根据有关规定,该地块规划易地修建防控地下室,需交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元的标准缴纳。
5、本地块中标后开发前受让人需按规范自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6、其他事项详见挂牌须知。
磐安县国土资源局
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