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9月16日至9月30日挂牌出让城山路西、洪江路北(1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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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南通市人民政府批准,南通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性质 | 土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期(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挂价(元/ M2土地) |
| R13031 | 城山路西、洪江路北(1号) | 居住(城中村改造)用地 | 39057.6 | <83680 | <23.6 | ≥30 | 70 | 4800 | 6120 |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竞买申请人应于2013年9月22日前提交企业工商执照、按时开竣工和房屋交付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向崇川区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振杰、李建林,联系电话:13776904023、18912288617)。竞买申请人经崇川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须向崇川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2000万元工程建设开竣工保证金(其中开工保证金1000万元,竣工保证金1000万元)和人民币2500万元房屋移交履约保证金(其中安置房移交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公建配套用房移交履约保证金500万元),凭崇川区政府出具的审核意见和崇川财政局出具的保证金缴款凭证方可参加土地竞买。联合竞买的,联合各方均须具有上述相应条件。如有需要,竞得人请按有关规定自行申请获得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
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欠缴土地出让金的。
三、领取资料、竞买申请、挂牌出让时间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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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领取资料时间 |
竞买申请时间 |
挂牌出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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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031 |
2013年9月3日起,2013年9月13日上午11时止 |
2013年9月16日起,2013年9月27日上午11时止 |
2013年9月16日起,2013年9月30日上午11时止 |
四、其他要求
(一)该项目设计方案、设计文件及所有设计调整必须经崇川政府审核确认。
(二)本地块内规划建设的所有公建配套用房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居委会用房、公厕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等配套建筑建成后均必须无偿移交给崇川区政府指定部门。
(三)竞得人必须无偿提供居住商品房给崇川区政府指定部门,建筑面积不少于2.3万平方米(总套数不少于250套)及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负责其相应的税费,用于拆迁安置。
(四)地块内建筑垃圾和堆弃土方为现状,由土地受让人自行组织清运,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地块详细情况、出让有关要求等内容详见《南通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及有关图纸。
七、办理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四楼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国土局窗口。竞买申请人必须到上述地点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办理报名手续,其他方式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13—59001186。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网址为:www.ntgt.gov.cn。
八、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出让公告有解释权。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