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9月10日至9月23日挂牌出让南扩二路以南、东二路以东、经一路以西、纬三路以北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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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十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²、亩)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幅(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2013-57 | 南扩二路以南、东二路以东、经一路以西、纬三路以北 | 159037.5(238.556亩) | 商业用地(汽车4S店和驾校) | ≤1.7 | ≤50% | 40年 | 8500 | 17100 | 1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3年9月9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3-57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十五宗土地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9月9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9月9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9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3年9月22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至2013年9月23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3年9月10日16 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3-57号地块竞买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买人应于三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2013-5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5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余款在一年内交清。其它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2013-55、56、57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其它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 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