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9月12日拍卖出让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东、江村大道以南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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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旌德县人民政府批准,旌德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编号为〔2013〕- 08号、〔2013〕- 09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参考价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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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13-08 |
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东、江村大道以南、城东路以西 |
12975.6 |
商住 |
≤3.5 |
≤30% |
≥25% |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
720 |
3600 |
建筑控制高度≤75米,建筑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设字〔2013〕33号规划设计条件 |
2013-09 |
旌德县旌阳镇城东区灵芝广场以南、滨河路以东 |
24186.29 |
商住 |
≤1.8 |
住宅:≤30% |
商业: ≥20% 住宅:≥30%
|
住宅: 70年 商业:40年 |
1280 |
6400 |
建筑控制高度≤24米,,建筑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设字〔2013〕34号规划设计条件 |
二、出让土地的受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国土资源部印发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相关规定执行。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12日(挂牌延长至2013年9月23日)到旌德县招投标中心获取。期间,申请人可到旌德县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下午17时,挂牌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下午17时。
四、公开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本次公开出让方式根据具体报名情况确定: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以上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申请人少于三人的直接转入挂牌。
本次公开出让〔2013〕-08号、〔2013〕-09号地块均设有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应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13年9月12日15:00时。
拍卖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9月10日下午17:00时。
挂牌时间:2013年9月13日至2013年9月23日。
挂牌截止时间:2013年9月23日15:00时。
挂牌保证金截止时间:2013年9月20日下午17:00时。
挂牌、拍卖地点: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六、本次公开出让由旌德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
七、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帐户
联系地址:旌德县国土局、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63-8603273 、0563-8601930
网 址:http//www.jdgtj.gov.cn、http∥www.jdxzwzx.com
联 系 人:丁勇、龚立芬、王子奇
收 款 人:旌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旌德县支行
帐 号:274001040000132
开户行:旌德农村商业银行
帐 号:20000108659210300000018
开 户 行:旌德县工行
帐 号:1317097029200051002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旌德县支行
帐 号:100251805520010001
开 户 行:建行旌德分行
帐 号:34001756608053000782
开 户 行:中行旌德支行
帐 号:00000182704569525
八、本公告中的数据及未尽事宜以本次制定的出让文件为准并执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如有变动,以旌德县国土资源局、招投标中心的书面通知为准。
旌德县国土资源局
旌德县招投标中心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