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9月17日至9月27日挂牌出让千岛湖镇03-09-08-01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淳安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淳安县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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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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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26号 |
千岛湖镇03-09-08-01地块,详见红线图 |
4321.38 |
商业、旅馆业(商铺比例不大于11%,可分割) |
2.55 |
8%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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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27号 |
原光昌乡政府地块,详见红线图 |
1470.30 |
商住(商业10-20%) |
1.0-1.4 |
25%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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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政储出【2013】28号 |
原光昌乡工办(奎星桥)地块,详见红线图 |
1935.96 |
住宅 |
1.0 |
30% |
30% |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64810336(交易中心);0571-64813052(国土局用地科)。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自2013年9月17日 8:00起至2013年9月27日 15:30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13年8月26日至2013年9月25日期间工作日,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淳安县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自2013年8月26日后到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国土(矿产)窗口索取。
淳安县国土资源局、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