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9月20日至9月29日挂牌出让青年路南、南京路西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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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土地坐落 |
出让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低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准入产业用途 | 投资强度(万元/亩) |
| 2013-112 | 6675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0.6 | ≤40% | ≥20% | 3500 | 3500 | 35 | ||
| 青年路南、南京路西 | |||||||||||
| 2013-113 | 967.35 | 居住 | 70 | >1.0≤6.0 | ≤35% | ≥30% | 37.7 | 37.7 | 0.4 | ||
| 运河南、建设路东 | |||||||||||
| 2013-114 | 6036 | 商业居住 | 40 70 | >1.0≤3.0 | ≤35% | ≥30% | 1086 | 1086 | 10 | ||
| 淮河路南 | |||||||||||
| 2013-115 | 2297.4 | 商业 | 40 | ≤4.0 | ≤45% | ≥25% | 1069.5 | 1069.5 | 10 | ||
| 花园路南侧、运河大堰东 | |||||||||||
| 2013-116 | 53527 | 工业 | 50 | ≥1.0 | ≥60% | ≤13% | 1043.77 | 1043.77 | 10 | 板材加工 | ≥150 |
| 南京路东、文苑路南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申请竞买工业用地须符合国家产业准入条件。
三、挂牌时间及办法: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9日为咨询调研时间,竞买报名时间自9月20日至9月29日下午4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注:报名时提供邳州市财政局开具的对应宗地的保证金发票)。
挂牌报名期限截止时,同宗地只有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即为竞得人;有两名竞买人的,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另行通知组织现场竞价,3人含3人以上竞买人的进行现场拍卖,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者竞得。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合同不缴纳剩余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付款一律以现金或汇票方式支付。
五、其他需公告事项:
(一)每宗土地开发建设时间应控制在3年以内。
(二)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不含政府其他部门收取的规费(税)及江苏省土地市场邳州交易所交易服务费(1.5元/m2)。
(三)竞买人须提交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竞买人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个人竞买只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与竞买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邳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交有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工业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然终止,所支付的定金按50%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土地交付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的杆线由竞得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六)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六、地块基本情况及挂牌出让文件可登陆“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网”(www.pzgt.com)查阅。
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30日
2013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