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9月22日至10月10日挂牌出让城南街道建设村16、17组,平明村9组三幅地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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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挂价(元/m2) | 开发程度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R2013175 | 城南街道建设村16、17组,平明村9组 | 11506 | 批发零售、普通商品住房 | 批发零售40、普通商品住房70 | 1.6<R<2.6 | <30% | >30% | / | 643 | 2796 | 净地 |
R2013176 | 城南街道建设村16、17组,平明村9组 | 11506 | 批发零售、普通商品住房 | 批发零售40、普通商品住房70 | 1.6<R<2.6 | <30% | >30% | / | 643 | 2796 | 净地 |
R2013177 | 城南街道建设村16、17组,平明村9组 | 11510 | 批发零售、普通商品住房 | 批发零售40、普通商品住房70 | 1.6<R<2.6 | <30% | >30% | / | 643 | 2796 | 净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三、根据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规定,竞买人参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含住房用途的综合用地)招拍挂出让时,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30日至2013年9月18日(工作时间),到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国土局南一楼)买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10月8日(工作时间),到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向我局提交书面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8日16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土地交易市场,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1.R2013175号地块:2013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13年10月10日10时;
2.R2013176号地块:2013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13年10月10日10时30分;
3.R2013177号地块:2013年9月22日8时30分至2013年10月10日11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如皋市如城镇大司马路55号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87315018
联 系 人:刘建国、李洪兵
开户单位、开户行及账号:
1.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收入)、中行如皋西皋支行:480658228528
2.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收入专户)、农行西郊分理处:10-705301040004558
3.如皋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江苏银行如皋支行:2901-50380188000003162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