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9月12日至9月22日挂牌出让北京路北、厦门 路西地块等七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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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阜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阜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m2) | 规划用地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N0.2013-38 | 北京路北、厦门 路西地块 |
64865.8 (97.3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 |
1.5≤R≤2.9 | ≤22%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8001 | 100 | 3600 |
N0.2013-39 | 北京路北、南京 | 56041.2 (84.1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0平方米) |
1.5≤R≤2.9 | ≤22%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5559 | 100 | 3110 |
N0.2013-40 | 富士康南地块三 | 66725.3 (100.1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 |
2.5≤R≤3.5 | ≤23%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3906 | 100 | 2785 |
N0.2013-41 | 富士康南地块一 | 66666.7 (100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 |
2.5≤R≤3.5 | ≤23%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3894 | 100 | 2780 |
N0.2013-42 | 富士康南地块二 | 63742.1 (95.6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平方米) |
2.5≤R≤3.5 | ≤23%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13405 | 100 | 2680 |
N0.2013-43 | 富士康南地块四 | 38220.8 (57.3亩) |
商住用地 (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11000平方米) |
2.5≤R≤3.5 | ≤23% | ≥35% | 商业40 住宅70 |
7900 | 50 | 1580 |
N0.2013-44 | 长春路南、厦门路西地块 | 9509 (14.3亩) |
商业 | 1.5≤R≤3.5 | ≤55% | ≥20% | 40 | 2646 | 30 | 530 |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9月20日到阜宁县政务中心二楼阜宁县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申购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20日,到阜宁县政务中心二楼阜宁县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报名时必须对竞买宗地报价,且价格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如竞买人所报名的宗地挂牌价格已更新,新报价必须高于已更新价格。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17时30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9月20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阜宁县政务中心二楼阜宁县土地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8时至2013年9月22日15时。
六、土地交付条件
本期挂牌宗地在出让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交付土地,所有宗地外部条件(水、电、路)均以现状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宗地按起始价金额从多到少排序,报名参加竞买的申请人,如竞买地块未竞得、可继续参加所报宗地排序以下宗地的竞买、直至竞得为止,但竞得后不得再参加其它宗地的竞买,即:报名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无论金额多少,只能抵算所竞得地块的保证金。
(二)有意竞买者必须在2013年9月20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帐户,在2013年9月20日17时30分前持竞买申请书、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法人单位凭有效证明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联合竞买的凭合伙协议等材料到阜宁县政务中心二楼阜宁县土地交易服务中心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四)挂牌报价截止时,按照本款第(一)条约定,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五)有关情况可访问下列网站:
江苏土地市场网:www.landjs.com。
阜宁县国土资源局网站:www.fngtj.gov.cn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宁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5-87382011 87220521
联 系 人:刘先生 许先生
开户单位:阜宁县财政局
开 户 行:阜宁工行营业部
账 号:1109670129000101637
开户单位:阜宁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江苏阜宁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3209232701201000161571
开户单位:阜宁县财政局
开 户 行:阜宁县建设银行城东分理处
账 号:32001737342051500585
开户单位:阜宁县财政局
开 户 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宁支行
账 号:12880188000005002
阜宁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