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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9月22日至10月9日挂牌出让江东大道以西、年丰路以东、环湖路以北、官碾路以南地块使用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08-30

关键字: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拍卖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界址范围 建设用地
面积(M2)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出让起始价 土地竞买
保证金
开竣工履约保证金 建设工期
马土让2013-91 号 示范园区公租房、安置房用地 东至江东大道、西至年丰路、南至环湖路、北至官碾路 56760.02(约85.14亩) 住宅、商业 ≤2.0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10320万元(121.21万元/亩) 5000万元 516万元 24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
 
  2.土地开发程度:(1)净地。(2)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3)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4)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3.加价幅度: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4.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全额付清。
 
  5.土地交付:示范园区管委会承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净地交付。
 
  6.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4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未按期开竣工的,分别自开、竣工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出让价款总额的1‰比例进行处罚。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进行处罚,已扣缴的建设工期保证金转为土地闲置费,不足部分出让方予以继续征缴。                        
 
  7.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本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
 
  8.开竣工履约保证金:516万元;按期开工退80%,按期竣工退还20%。
 
  9.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规划局提交规划设计方案报审,否则,由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本条款在《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 
 
  10.未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
 
  11.根据市政府2012年7月13日公布的《马鞍山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1)农民安置房小区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按照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8‰的比例在规划定位的商业用房中配置;(2)建设单位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经营性用房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12.根据示范园区来函拟对该地块提出如下建设条件:
 
  (1)示范园区拟全部回购竞得人在该地块建设的居住用房及商业用房,总面积约8.8万平方米,用作示范园区公租房、安置房,回购价2700元/平方米。
 
  (2)商业建筑约占总体的4%,约0.38万平方米,住宅建筑约占96%,约8.42万平方米
 
  13.建筑物高度应满足湾里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14.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15.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拍卖方式出让(不足三人转挂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8月30日8时至2013年9月18 日17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3年9月22日8时至2013年9月22 日9时,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将在2013年9月22日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3年9月22日10时30分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如本次出让公开方式转为挂牌,报名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3年9月30日17时,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至2013年9月30日17时。挂牌时间为2013年9月22 日10时至2013年10月9日16时,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
 
  (二)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三)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0555-5200191(谷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左女士)  0555-6826129(任先生)              
 
  查询网址:                 http://www.mastdzx.org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                     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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