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10月21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高桥新区高铁广场西侧、高桥大道南侧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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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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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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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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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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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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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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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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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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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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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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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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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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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受让地块定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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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作受让地块履约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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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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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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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20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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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新区高铁广场西侧、高桥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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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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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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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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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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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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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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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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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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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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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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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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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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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土储[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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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新区高铁广场西侧、高桥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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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零售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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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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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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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于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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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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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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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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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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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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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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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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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地块均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每次应价增幅为规定增幅或其倍数整,以起始价叫价或以非倍数整叫价均视为无效。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挂牌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2)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3)存在闲置土地记录,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4)未取得桐乡市高桥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联系单》的。
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房地产企业并取得相应的房地产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申请人请于2013年10月18日至2013年10月28日到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领取挂牌文件。
4.申请人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8日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桐乡市高桥新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联系单》等有效证件(个人只须带身份证及影印件),向桐乡市行政审批中心国土交易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时间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即时确认其竞买资格。
6.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桐乡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国土交易窗口,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21日8:30时至2013年10月30日15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7.出让金缴付时间:出让金分一期支付,须在2013年12月30日前缴付。
8、宗地利用现状:已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 三通,即通电、通水、通路。
9.报名地点:桐乡市梧桐街道庆丰南路2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交易窗口。
10、保证金帐户:
户 名: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①桐乡工行
帐 号:1204075429064036609
②农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账 号:19370201040000693
③桐乡建行
帐 号:33001637235056118528
④中国银行桐乡支行营业部
帐 号:362358361609
⑤中信银行嘉兴桐乡支行
账 号: 7333710182600020319
11、桐乡市国土资源局出让金缴付账户:
户 名:桐乡市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行:桐乡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 号:201000043853299
三、相关事项欢迎免费参阅挂牌文件。
联系人:陈先生、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8117207
桐乡市国土资源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