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松阳县10月30日至11月8日挂牌出让县城城东区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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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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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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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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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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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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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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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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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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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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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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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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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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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规条(2013)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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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城东区块,城东农民新村小区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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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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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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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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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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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用地(幼儿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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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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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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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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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内具有五年(含五年)以上办园经验、省三级(含省三级)以上等级幼儿园资质的法人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 11月6日,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镇街道新华路 3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6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街道新华路 36号)。
挂牌时间为2013年10月30日8:30时至2013年11月8日10时的工作时间。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后,竞买人的保证金可以抵充出让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3、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人民币伍佰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同时在指定银行帐户存入人民币捌佰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竞得后转入城东小区幼儿园专项建设资金帐户并与县教育局签订资金使用协议。
4、竞得人创办的松阳县城东小区幼儿园成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之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成为浙江省一级幼儿园之后,经教育部门同意后才允许整体(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联系人:潘先生、方女士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三年十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