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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淳县10月20日至11月1日挂牌出让宝塔路南侧、泮池公园东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发布时间: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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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高淳县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NO.2013G28 宝塔路南侧、泮池公园东侧 33663.80 商业
商务金融用地
容积率≤2.50 建筑密度≤55% 15%≤绿化率 40 5100 10200 50(万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退让道路按高委发[2011]63号文件执行。一层退让宝塔路红线为15米,二层以上向外挑出2.5米,实际退让宝塔路红线为12.5米;2、该地块内不得布置酒店式公寓。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可申请参加(具体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凭《成交确认书》在高淳注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的各种税收全额交区财政。无正当理由近两年有不守信用、不按合同期限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9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31日,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31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一楼103室;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NO.2013G28;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0月31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20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0月31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20日9时 至2013年11月01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宝塔路296号
        联系电话:025-57307913 025-57307910
        联 系 人: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户单位: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开 户 行: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账       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2013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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