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新沂市10月17日至10月30日挂牌出让香山路北侧等五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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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新沂市人民政府批准,新沂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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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30号 | 无锡-新沂工业园商住区SD-SH-XB-BK01-1号(香山路北侧)地块 | 37215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80≤容积率≤2.50 | 25%≤建筑密度≤45% | 20%≤绿化率≤40% | 70 | 3500 | 6700 | 50(万元) |
| 2013-31号 | 无锡-新沂工业园商住区XDG(WX)-2013-04 号(黄沭路西侧)地块 | 3353 | 商业 其他商服用地 |
1.20≤容积率≤2.50 | 20%≤建筑密度≤40% | 5%≤绿化率≤20% | 40 | 725 | 725 | 50(万元) |
| 2013-32号 | 无锡-新沂工业园商住区SD-PT-TA-Ad06-1-1号(中山路北)地块 | 3296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70≤容积率≤2.50 | 20%≤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50% | 70 | 600 | 600 | 50(万元) |
| 2013-33号 | 无锡-新沂工业园商住区SD-PT-TA-Ad06-1-2号(中山路北)地块 | 3085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70≤容积率≤2.50 | 20%≤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50% | 70 | 566 | 566 | 50(万元) |
| 2013-34号 | 205国道南-郯新路西A-2地块(205国道南、郯新路西) | 33800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2.50 | 20%≤建筑密度≤45% | 20%≤绿化率≤40% | 40 | 1780 | 3548 | 50(万元)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9月29日至2013年10月16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28日,到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0月28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新沂市土地储备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3-30号;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30日16时;
2、地块编号:2013-31号;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30日16时;
3、地块编号:2013-32号;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30日16时;
4、地块编号:2013-33号;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30日16时;
5、地块编号:2013-34号;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0月17日 0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28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30分 至2013年10月3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关于住房结构比例方面,须依照现行政策按市有权部门的要求办理。 2、竞得人报名参加竞买时,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市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本市重新注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3、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与新沂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定金不予退还;已签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收回土地使用权。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新沂市公园路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电话:0516-88893268
联 系 人:闫先生 刘女士
开户单位:新沂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新沂支行营业部
账 号:533958206935
新沂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