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11月1日拍卖出让龙山镇山前路南侧两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GY2013-114
|
宗地面积:
|
45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5万元
|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2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30%),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年限70年。
|
||||
|
宗地编号:
|
GY2013-115
|
宗地面积:
|
456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24
|
土地用途: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5万元
|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275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30%),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年限70年。
|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0月12日 至 2013年11月01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01日 至 2013年11月01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01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1月01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1月01日16时00分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如竞买人需要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如以自然人身份竞得需要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3)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中行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34001887408053001012、100316978700010001、178202399711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