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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涡阳县11月1日拍卖出让龙山镇山前路南侧两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0-12

关键字: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涡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Y2013-114
宗地面积:
 456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24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5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27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30%),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年限70年。
宗地编号:
GY2013-115
宗地面积:
 456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山镇山前路南侧
出让年限:
70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24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75万元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起始价:
275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备注:
 该宗地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不大于30%),其中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住宅用地年限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0月12日 至 2013年11月01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01日 至 2013年11月01日 到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01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1月01日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1月01日16时00分 在 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涡阳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2)如竞买人需要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如以自然人身份竞得需要注册成立新公司的,应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涡阳县注册成立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持有该公司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3)出让地块面积以土地登记时实地测量面积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涡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武强
     联系电话:0558-7251207
     开户单位:涡阳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涡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涡阳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涡阳支行、中行银行涡阳支行
     银行帐号:2710301021000023153、34001887408053001012、100316978700010001、178202399711
 
 

 

涡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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