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11月13日至11月22日挂牌出让金港大道以北(六石A#)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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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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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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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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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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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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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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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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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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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期限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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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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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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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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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港大道以北(六石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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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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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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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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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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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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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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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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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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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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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关于六石A#地块土地规划建设的要求,要求如下:
⑴建筑高度:建筑限高80米;⑵地下建筑功能:除必要的人防、消防等设施外,地下为停车功能。
※地块内原有一幢15层楼,与土地一并出让,建筑物出让价为2372.4278万元,报名时须交纳建筑物保证金2372.4278万元,中标后转为房款。
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四、出让方式:本次该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1月12日16时确定该宗地的具体出让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汇编。申请人可于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12日15时,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经济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金东开发区分局,地址: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二楼)获取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2日15时,以款到指定银行帐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至2013年11月12日15时止,申请人达到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则于2013年11月13日上午10时以拍卖方式出让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由金华金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实施,拍卖地点设在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至2013年11月12日15时止,申请人不到三人的,则以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20日15时止(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亦延期至2013年11月20日15时止,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我局将在2013年11月2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13日8时30分至2013年11月22日15 时,报价地点为金东开发区分局,挂牌地点为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公示栏、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东开发区分局公示栏。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土地出让金须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全部缴清;
2、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按出让金总额的20%转为出让合同定金,其余转为出让金。地块以现状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管委会垂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东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9-82912933
联系人:宋晟磊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