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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门县11月15日拍卖出让大湖塘新区XC-02-02-2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0-25

关键字: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三门县大湖塘新区XC-02-02-2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 块
编 号
出让
地块
总面积
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
地块
用途
使用
年限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层数及
高度
1
XC-02-02-22地块
1488
不超过4464
批发零售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40年70年
2.0-3.0
≤40%
≥30%
主体建筑限高60米
600
200
10万元及10万元整倍数
    具体相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建设规划局规划条件通知书(三建规设〔2013〕第208号及地块规划红线图。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
  凡是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本次公开出让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3年11月14日16时确定该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公开方式出让,设底价(保留价),达到或超过底价的,价高者得(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拍卖拥金等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四、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8时至16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七楼土地利用科708室(地址: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湫水大道8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4日16时止(以我局财务科出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五、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3年11月15日10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二)公开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 2013年11月15日8时;
  2、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1月25日16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8时至16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招投标中心,地址:三门县广场路28号(大湖塘新区)交通大楼四楼。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须携带并提供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影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自然人竞买须带本人身份证),申请办理竞买手续。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现根据村方的要求,并经三门县海游镇人民政府同意,由海游镇善岙蒋村回购该地块下列建筑面积,用于对蒋丙设补偿安置:
  1、回购房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每套约13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有偿回购价2500元/平方米。
  2、回购地下室车位32个,有偿回购价5000元/个。
  3、场地平整、土方回填、临时施工围墙的工程费用及相关土地政策处理等由受让开发商与村方协商解决。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付: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竞得人的保证金须办理转抵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与出让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日内付清全部剩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五)竞得人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708室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smgt.gov.cn/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帐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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