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11月21日至12月4日挂牌出让经五路与华强北纬五路交叉口东南侧2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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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经五路与华强北纬五路交叉口东南侧2号地块 (1334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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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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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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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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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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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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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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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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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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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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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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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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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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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至内环经六路,东至农田,南至赤铸山路,北至华强北纬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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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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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博览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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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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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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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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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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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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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2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2月2日,到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16:00。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2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挂牌时间定于2013年11月21日8:00至2013年12月4日17:00;
七、有关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总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整个地块18个月内全部竣工。建设工期全部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该地块分二期付款,总付款期限为12个月。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并签订《出让合同》;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254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2030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510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210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300万元。工程按期开工、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整个项目竣工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后足额追缴所罚余款。
八、其他事项
1、土地开发程度:(1)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2)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2、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其他详见《经五路与华强北纬五路交叉口东南侧2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的复函》。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芜湖市黄山东路山水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2963073、5992162
联系人:张先生、张女士
开户单位: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浦发行芜湖分行营业部
帐号:11001 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