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11月21日至12月4日挂牌出让龙山镇慈东滨海区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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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慈溪市人民政府批准,慈溪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位置
(一)慈龙山Ⅲ201224#地块位于慈东滨海区,东至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B#地块、南至兴东路、西至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A#地块、北至慈溪市美锦电器有限公司及宁波市欧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二)慈东1210#地块位于龙山镇慈东滨海区,东至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C#地块、南至兴东路、西至慈溪市慈东工业发展有限公司B#地块、北至宁波市欧文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二、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土地用途、出让年限、起始价总价及竞买保证金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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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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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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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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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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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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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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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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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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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 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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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总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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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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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龙山Ⅲ20122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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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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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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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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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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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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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教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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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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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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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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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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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东1210#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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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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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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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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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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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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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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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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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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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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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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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出让活动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交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七、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提交书面申请资格材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申请资格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下午4:00(保证金交纳以银行到帐为准)。
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对符合资格要求者核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实施监管。挂牌时间为: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交纳退还保证金要求:竞买单位应通过本单位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以个人作为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可以现金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帐时间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并凭慈溪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后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入土地财政专户。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无特殊情况在出让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买人竞得后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有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期限:竞得人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四)土地交付时间:自挂牌成交之日起三十五日内交付土地。
(五)动工及竣工时间:
(一)慈龙山Ⅲ201224#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九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竣工。
(二)慈东1210#地块: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动工开发建设,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十八个月内竣工。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0574-63829795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地址: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监督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4-63034299
开户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账 号:7336210182600034034
慈溪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