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11月19日至11月28日挂牌出让指前镇社头集镇社兴中路北侧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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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金坛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坛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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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28-01 | 指前镇社头集镇社兴中路北侧地块 | 496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3.20 | 40 | 223.10 | 223.10 | 5(万元) | ||
| 2013-28-02 | 南环二路南侧金宜路东侧4S城9-2#地块 | 8505 | 商业 批发零售用地 |
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55% | 40 | 1238 | 1238 | 20(万元) | |
| 2013-28-03 | 金沙中学西侧金武路南侧地块 | 83228 | 商住 其他商服用地 |
1<容积率<3 | 建筑密度<35% | 绿化率≤35% | 40 | 22971 | 22971 | 20(万元) |
金沙中学西侧金武路南侧地块,用途为商住用地且住宅用地面积不大于7公顷。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18日,到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2日至2013年11月26日,到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1月26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金坛市土地交易服务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3-28-01;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1月19日9时30分 至2013年11月28日15时;
2、地块编号:2013-28-02;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1月19日9时30分 至2013年11月28日15时;
3、地块编号:2013-28-03;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1月12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1月2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1月19日9时30分 至2013年11月28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受让人应缴纳出让金的5%作为首次履约保证金。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半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若不开工建设,则将5%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
联系电话:051982801169、82811169
联 系 人:王文、贺小兵
开户单位:金坛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金坛市农行营业部、建行营业部
账 号:10-625001040218987、32001626436059555999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