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龙泉市11月29日至12月9日挂牌出让龙泉市江滨南路西段等两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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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龙泉市江滨南路西段六一幼儿园地块、浙江省龙泉工业园区塆头区块15-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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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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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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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块
位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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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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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 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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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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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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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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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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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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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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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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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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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江滨南路西段六一幼儿园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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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滨南路西段A地块1区以南,东临规划道路,南接民房,西、北面与江滨南路西段A地块1区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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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
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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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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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2.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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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5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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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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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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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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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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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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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工业园区塆头区块15-3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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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塆头区块,53省道南面,西邻环城南路,东面接塔石隧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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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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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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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1.0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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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在30%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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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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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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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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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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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应具备条件:序号1:境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或企业;序号2:从事燃气经营资格的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设有底价,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资料。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 21日至2013年12月6日(工作日),到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获取挂牌出让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6日(工作日),到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16时。
六、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将组织对其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序号1:由龙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审查;序号2:由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龙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审查。
七、挂牌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
挂牌时间:2013年11月29日8时30分至2013年12月9日15时30分(工作日)止。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由龙泉市公证处公证。
九、本次出让开户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联系地址: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西二楼国土窗口)。
联系电话:0578-7262326 7261683 7124752
联 系 人: 郑高娟 曾 金 刘清霞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13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