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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奉化市12月2日至12月11日挂牌出让泉溪江四号地块等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04

关键字: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奉化市人民政府批准,奉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泉溪江四号地块等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用地面积
(m2)
规 划     土地用途
国 土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起始楼面地价
(元/ m2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绿地率
泉溪江四号地块
62037
商业、住宅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0且≤1.1
≤30%
<24米
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21869
3204
4373
泉溪江五-1号地块
50624
商业、住宅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0且≤1.1
≤30%
<24米
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7845
3204
3569
泉溪江五-2号地块
50624
商业、住宅
批发零售      城镇住宅
≥1.0且≤1.1
≤30%
<24米
3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17845
3204
3569
  楼面地价是指单位建筑面积的土地价格。

  该三宗地块均位于弥勒大道北侧。具体位置详见红线图。

  二、竞买对象: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

  三、奉化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为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六、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竞买条件的,市土地储备中心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公证处在挂牌出让竞买活动开始前当场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13年12月2日上午11时(以银行到账为准)。

  九、挂牌起止时间:2013年12月2日下午3时至2013年12月11日下午3时止,在挂牌出让截止时,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由价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买地点设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付款地点、银行账户、报名地点:

  付款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咨询电话:  0574-88589817      0574-88529434

  收款单位:  奉化市土地储备中心

  开 户 行:  宁波银行奉化支行         

  账    号:  83060120111001329     

  报名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市南山路151号)

  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日上午11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先生    0574-88589817

  市土地储备中心        叶女士    0574-88581935

 

 

奉化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 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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