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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2月4日至12月13日挂牌出让希夷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道源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14

关键字: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3-76
希夷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道源路西侧、紫苑路北侧。
196566.1
(294.849亩)
商住
用地
(商业比例为40%)
≤3.8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45%
商业40年住宅70年
35340
44220
100
2013-77
酒城大道以北、汤王大道以西、漆园路东侧。
120225.4
(180.338亩)
工业
用地
≥1.0
≥40%
50年
1015
2025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3-76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77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3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3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月3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3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3年12月4日16 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2013-76号地块竞买人(含其子公司、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须具备的条件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在国内已建成开业且持有不少于5个大型商业中心,且每个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
报名时需提供房产证证明;须具备国内五星级酒店成功开发经验,报名时需提供不少于3个五星级酒店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其星级认证文件。
  (二)2013-76号地块的商业中心约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五星级酒店约3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须整体经营,不得进行分割销售。竞买人应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三)2013-76号地块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3-76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3-77号地块竞得人应于三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2013-76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5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2013-7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六)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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