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2月4日至12月13日挂牌出让希夷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道源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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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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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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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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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m²、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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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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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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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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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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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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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幅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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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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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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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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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夷大道东侧、杜仲路南侧、道源路西侧、紫苑路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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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66.1
(294.84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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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
用地
(商业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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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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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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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40年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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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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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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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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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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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城大道以北、汤王大道以西、漆园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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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5.4
(180.338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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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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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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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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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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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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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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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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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3-76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2013-77号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3日,到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4日至2013年12月3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12月3日17时。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和获取出让文件的时间顺延至2013年12月1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3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我局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3日16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定在2013年12月4日16 时,拍卖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他
(一)2013-76号地块竞买人(含其子公司、其控股股东、其控股股东的其他控股子公司)须具备的条件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亿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在国内已建成开业且持有不少于5个大型商业中心,且每个商业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
报名时需提供房产证证明;须具备国内五星级酒店成功开发经验,报名时需提供不少于3个五星级酒店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其星级认证文件。
(二)2013-76号地块的商业中心约10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五星级酒店约3万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须整体经营,不得进行分割销售。竞买人应在报名时提交相应的承诺书。
(三)2013-76号地块竞买人除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四)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3-76号地块竞得人应于十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3-77号地块竞得人应于三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五)2013-76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50%,5个月内缴清土地出让金的70%,余款在一年内缴清。2013-77号地块竞得人必须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
(六)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亳州光明支行
帐 号:179706877270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亳州市国土资源储备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558-5120275 0558-5120173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