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12月5日至12月14日挂牌出让双庙乡公平村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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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仙居人民政府批准,仙居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台创园双庙区块地块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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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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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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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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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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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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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起始(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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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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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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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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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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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限 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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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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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庙乡公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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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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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旅馆) |
>1.0且≤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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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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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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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室外地坪算起) ≤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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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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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设有保留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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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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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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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竞买意向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将意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计划书递交仙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由其会同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经审核,意向投资项目的产业类型应当符合仙居县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要求,并符合仙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总规划,以及园区的发展前景规划,仙居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计划书上签署同意参加上述宗地竞买的意见。
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以该企业名义签订出让变更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且不低于保留价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出让金缴纳方式:本次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支付,在宗地《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成交价款。
五、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2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资料费 500元。
六、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2日,到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12日16: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时间定于2013年12月5日8 时至2013年12月14日15时止,出让地点在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保留价。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出让公证费(按成交地价款的0.25%),在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契税(按成交地价款的3 %)、印花税(按成交地价款的0.05%)。
(2)、出让土地条件达到公告结束时之状态,竞买申请人一经报名申请,即认定对出让宗地地块现状无异议。
(3)、本公告同时在仙居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仙居房地产网及相关报纸上公布。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4)、报名地点: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电局三楼)。
(5)、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仙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76-87716505、87771500
联 系 人:马女士、王女士
开户单位:仙居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仙居支行
帐 号:33001667535059911111
特此公告
仙居县国土资源局
2013 年11 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