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12月7日至12月18日挂牌出让曲塘镇人民中路12号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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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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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3045001 | 曲塘镇人民中路12号 | 65209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1.70 | 建筑密度≤35% | 30%≤绿化率 | 70 | 2200 | 10857.2985 | 10(元/平方米)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6日至2013年12月06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12月0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地点)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1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安镇镇南路399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2013045001;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16日 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3年12月07日 09时00分 至2013年12月16日 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13年12月07日9时 至2013年12月18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1、中买者必须于挂牌成交后10日内与海安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于土地成交后30日内缴纳6400万元(含1700万元保证金转)土地出让金,其余土地出让金于2014年9月30日前缴清。曲塘镇人民政府分两期划交土地,一期土地34845平方米于2014年2月18日前划交,其余土地于受让人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划交,交地条件为净地,周边基础设施为现状。 2、该宗地须在二期划交土地上配套建设面积不少于16000平方米的安置房。政府回购基准价为2800元/㎡,层次差从住宅层起按30元/层•㎡计算。安置房所涉具体结算办法和金额由曲塘镇人民政府与土地受让人另行订立协议。 3、受让人须在宗地内建设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市民广场。 4、受让人须投入不少于500万元按曲塘镇人民政府的规划进行沿通扬河道路和沿河景观改造。 5、县外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买该地块的,须在海安县注册(注册地设在曲塘镇)成立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海安县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进行项目的开发建设。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 6、开发建设时,如因不可预见原因(如地下暗河等)而增加开发成本的费用由受让人自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卢飞 韩永香 崔建军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海安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