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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平阳县12月11日拍卖出让昆阳镇鸣山村104国道西侧三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21

关键字: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昆阳镇鸣山村104国道西侧商住地块等三个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平阳县国土资源局。地址:平阳大厦20楼。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 条件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1
昆阳镇鸣山村104国道西侧商住地块
46390m2(另道路带征3624 m2)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住宅
1.0~1.1
≤30%
批发零售、商务金融40年,住宅70年
五通
22500
4500
2
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B-2-1-08地块
15749m2(另道路带征327 m2)
批发零售、住宅
1.5~2.6
≤35%
批发零售40年,住宅70年
五通
8383
1700
3
腾蛟镇凤巢中心村A22-1地块
5818m2
批发零售、住宅
1.0~2.0
≤40%
批发零售40年,住宅70年
五通
768
160
  三、竞买对象:1号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资格审查由昆阳镇人民政府负责;2号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3号地块竞买人必须为具有三级(含)以上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竞买人资格审查由腾蛟镇人民政府负责,竞得人必须按对等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出让方式:拍卖出让。
  注:出让地块不设置保留底价。
  五、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出让有关事宜:
  申请人必须于2013 年12月4日至2013年12月10日17时(工作日),向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详见拍卖须知),并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0日16时。保证金缴入账户: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阳工行营业部;账号:1203283009049013987
  开户银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账号:33001627127059988888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0006666
  开户银行:平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90038285
  开户银行: 温州银行平阳支行;账号:8010001201900566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账号:363661490485
  开户银行:农行平阳县支行;账号:19-250101040040001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12月11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10时,拍卖地点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家园)。
  七、其他事项详见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在申请截止时,如以上某宗地有效竞买人少于3人时,则该宗地由拍卖出让转为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4日15时(工作日)。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20日17时(工作日),已取得以上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即可参与该宗地挂牌竞买。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16时。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3年12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咨询电话: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63735023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193022
  昆阳镇人民政府              63882621
  鳌江镇人民政府              13606778205
  腾蛟镇人民政府              58118762
  十、网址:www.pyztb.com
 

  平阳县国土资源局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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