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固镇县12月9日拍卖出让规划东风路东、浍河路以南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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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固镇县人民政府批准,固镇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委托固镇县产权交易中心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2013062 | 宗地面积: | 2305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规划东风路东、浍河路以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706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7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6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05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521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1、地块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063 | 宗地面积: | 6353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汉风情街东、东风路西、牛市巷北、双桥路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07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196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439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备注:地块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064 | 宗地面积: | 142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楚汉风情街东、安置房地块西、浍河坝北,牛市巷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1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616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3232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备注:地块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 宗地编号: | 2013065 | 宗地面积: | 5252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东西为水塘,浍河坝以北,规划牛市巷以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9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6 | 建筑限高(米): | 土地用途: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950万元 | ||
| 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 | |||||
| 起始价: | 1189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 1、宗地编号2013065地块,受让方应按照该宗地块建设条件配建160套公租房和216套廉租房。出让成交后建设单位应尽快与县住建局对接,协商保障性住房配建事宜。 2、备注:地块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
1、符合《固镇县一号棚户区招商文件》及《固镇县一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投资协议书》规定的均可参加报名竞买。
2、竞买人应提供以下材料: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
三、 本次国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8日 至 2013年12月08日 到 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8日 至 2013年12月08日 到 固镇县招投标局三楼产权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08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13年12月08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12月09日10时00分在 固镇县招投标局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公告后,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大于3人或等于3人的,以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应终止拍卖,直接转入挂牌方式出让。
2、如拍卖成交,则挂牌自动废止。
3、挂牌活动定于2013年12月19日9时00分在固镇县招标局三楼会议室举行。
4、挂牌活动于2013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13年12月19日9时00分截止,挂牌提交申请书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9时00分至2013年12月16日16时30分,挂牌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6时30分,挂牌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17时00分。
5、本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不达底价不成交。
6、出让地块范围内如若涉及树木、供电及地下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或不保留,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其所需费用。
7、合同签订: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竟得人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取消其竟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8、出让金缴纳:受让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9、交地时间和方式:出让金缴齐后30日内由国土局或会同相关部门现场移交。
10、违约责任约定:①受让人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②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③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受让人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工和竣工。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受让人要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金价款总额的5%向出让人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按期开工的返还50%,按期竣工的返还剩余保证金(不计利息),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天按缴纳保证金的3‰扣除,扣完为止。
1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出让须知要求执行。
12、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
开户单位: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开 户 行: 工行固镇支行 账 号:1303011009300050161
开 户 行: 徽行固镇支行 账 号:1285101021000135538
开 户 行:农行固镇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12295001040013288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固镇支行 账 号:185715832437
开 户 行:邮政储蓄固镇县支行
账 号:100453632620018888
开 户 行:固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20000327487810300000018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中泰房地产拍卖有限公司
九、挂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固镇县招投标局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0552-6018030
固镇县产权交易中心
2013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