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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濉溪县12月4日至12月17日挂牌出让南坪镇农贸街东、信用社南侧等四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3-11-22

关键字: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第一地产网

  经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2)038号 宗地面积:  2316.7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南坪镇农贸街东、信用社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6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72万元 加价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013号 宗地面积:  18805.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沱河东路北、相山南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4 建筑密度(%):  小于30
绿化率(%):  大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5133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10265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048号 宗地面积:  1930.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五沟镇经三路西、纬四路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公共设施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4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80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其他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宗地编号:  濉国土挂(2013)088号 宗地面积:  16418平方米 宗地坐落:  濉溪县沱河东路南、相山路西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3.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6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775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35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备注:  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面积16418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2806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3612平方米。商业容积率≤3.3,住宅容积率≤3.3,综合建筑密度≤36%,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申请书;2、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和有效证明;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6、委托他人竞买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7、竞买保证金(银行汇票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9、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10、联合竞买的还需提供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4日 至 2013年12月13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11月14日 至 2013年12月13日 到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12月16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濉国土挂(2012)038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3)013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3)048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
      濉国土挂(2013)088号 号地块:2013年12月04日10时00分 至 2013年12月1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出资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濉国土挂(2012)038号地块的地面建筑物、附属物及其他设施原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由该地块竞得人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如不能利用,由竞得人自行拆除。
  (三)根据濉政[2012]10号《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与我局签订开竣工承诺协议,缴纳开竣工保证金。濉国土挂(2013)013号地块应缴纳开竣工保证金513.25万元,濉国土挂(2013)048号地块应缴纳开竣工保证金4万元,濉国土挂(2013)088号地块应缴纳开竣工保证金177.5万元.
  (四)濉国土挂(2013)088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参与地块二(50.5亩)、地块九(24.6亩)、地块十(14.1亩)整合地块(89.2亩)的旧城改造,该竞得人先与县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上述整合地块的《旧城改造协议》后,再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整合地块详见濉建字〔2013〕289号文件)。
  (五)濉国土挂(2013)088号地块的竞得人,须在本县注册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代表不变)。
  (六)根据国土资发[2010]15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
  (七)宗地具体指标及规划要求详见规划部门正式批准文件,项目投资立项,环保,土地登记, 开发建设等手续审批事项按规定执行。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绿地率等土地利用控制性指标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八)新建住宅配套建设教育设施及社区服务活动场所配套建设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十)本次出让活动设有保留低价,不达保留底价不成交。
  (十一)宗地详细规划及其他条件,见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濉溪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虎山路37号)
     联 系 人:汪玉萍 李明文
     联系电话:0561--6074528
     开户单位: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濉溪支行
     银行帐号:1331701021000040787

濉溪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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